3月18日下午,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体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艳华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部署、中央八项规定全文及实施细则、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召开精神,集中研究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意识形态工作等有关内容。

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学两会精神,充分认识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扎扎实实做,切实做到站稳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能力,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
要坚持统筹协调,把履职融合贯穿始终。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上党检察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要强化示范带动,把高标准高质量贯穿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化优势,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结合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做实“三个管理”等要求,上下联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