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件34人(去年同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件43人,件数同期相比下降25.71%,人数同期相比下降20.93%)。经审查,批准逮捕21件29人,不批准逮捕7人,不捕率为19.44%(去年同期批准逮捕30件37人,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17.78%),不捕率上升1.66%。书面提出纠正违法行为7件次,已纠正7件次。纠正漏捕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
2022年1月至3月,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0件91人(去年同期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0件87人,件数与同期持平,人数同期相比上升4.6%),提前介入案件1件。经审查,审结案件50件72人,其中改变管辖1件,提起公诉39件55人,不起诉17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29件37人,提出量刑建议4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2人,采纳率95.45%;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3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41人,确定刑提出率97.7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34%。
2022年1月至3月,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执行(非监外)活动中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件,采纳2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5次,采纳5次;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意见6件,采纳6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结案7件,受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6件,结案4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6件,立案审查26件,进入诉前程序25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2件,其它领域23件。
四、检察听证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检察听证案件9件,其中拟不起诉案件听证9件。
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比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审结50件70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4件6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7.14%;公诉案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件,“案-件比”为1.03。